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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举办宁波市第十七届少儿风筝比赛通知
2011-03-17

宁 波 市 体 育 局

宁 波 市 体育总会 文件

宁 波 市 教 育 局         

共 青 团 宁波市委

甬体[2011]  34  号

关于举办宁波市第十七届

少儿风筝比赛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体总,教育局、青少年宫、中小学校(外来务工子弟学校):

    为迎接我市全民健身运动。弘扬民间传统文化艺术,普及提高宁波市青少年风筝运动竞技水平,丰富广大青少年业余体育文化生活,促进宁波市青少年健身活动的开展和“三个文明”的建设。“鄞州杯”宁波市第十七届少儿风筝比赛定于2011年4月29日—30日在宁波市青少年宫和鄞州教研中心举行。现将竞赛�娉谭⒏�你们,望接通知后抓紧组队,认真做好赛前训练和各项准备工作,按时报名参赛。

附件:1、“鄞州杯”宁波市第十七届少儿风筝比赛规程

      2、报名表

宁波市体育局                       宁波市体育总会

宁波市教育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

                         

 二年 三月二 日

抄送:省体育局、省体总、省教育局、省团委、市政府办公厅

附件1:

“鄞州杯”宁波市第十七届少儿风筝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

          宁波市体育总会

宁波市教育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

承办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教育��                          宁 波市青少年宫

.协办单位: 宁波市风筝协会

          宁波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鄞州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四. 比赛时间:2011年4月29-30日(下雨顺延)

五. 比赛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和鄞州教研中心

六. 比赛项目和参赛方法:

(一) 中学组:

1、龙类;2、软翅类;3、硬翅类;4、板子类;5、立体类;

6、串类;7、运动风筝双线芭蕾(单人或双人);8、软体(都不分大中小型)。

(二) 小学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

(三) 参照中学组参赛风筝

(四) 参赛办法:

1、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青少年宫、中小学校均可组队参加,每单位只能组一队。个人可以直接报名参加各单项比赛。

    2、团体限报各类型风筝各一只,每人限报一只(不得兼报)。不参加组队的每人限报一只(不得兼报),参加团体的学生不能再报个人项目。

    3、参加团体的软翅类、硬翅类、板子类、立体类风筝需现场制作(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参加团体的同中小学)。材料、工具自备,蒙面可先画好底稿,不得上色彩,骨架可先削好,现场扎制。领队、教练不得进入制作场地,外来务工子弟学校一名教练可以参加团体的现场制作指导。现场制作风筝经当天外观工艺平分后第二天直接参加团体放飞�热�。

七. 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先放飞后评工艺分(现场制作风筝先评工艺分),放飞评分占60%,工艺评分占40%。放飞分包括:空中效果10分;放飞技艺10分;20秒测角10分;测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最高角度+最低角度)÷2作留空高度;起飞10分,失败一次扣5分,三次起飞未成功为失败不再重飞��放飞无分;留空时间20分,自风筝起飞至本轮结束,起飞失败重新计时,留空1分钟计2分,如留空5分10秒往上靠为6分钟计算得分。放飞结束时个人项目前8名参加现场工艺评分。

2、团体.个人单项单独评分。

3、可采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

4、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参赛证。

5、每一轮结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立即把风筝牵出场外;如影响下轮比赛则取消该风筝成绩,被影响的风筝由裁判长决定是否重新比赛。

6、报错类别取消比赛资格,不得更换。

7、运动风筝双线芭蕾赛:(1)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运动风筝双线芭蕾赛包括规定动作和自编套路,(3)自编套路须加配音乐进行,时限个人2-4分钟,(4)选配音乐必须在比赛前交裁判组,音乐须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5)运动员必须完成1个规定动作,(6)根据动作编排和空中表演效果以及规定动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排名。

8、每只风筝不能重复参加同一届各组比赛(不包括运动风筝),一经发现,取消该风筝所取得的所有放飞成绩,并取消该队团体名次。

9、犯规:

(1)放飞时放飞人员未经裁判同意随意换道;

(2)放、收线有意缠绕他人的风筝;

(3)放飞测角放飞线小于30米;

(4)放飞时未盖准飞章和私自涂改准飞章;

(5)准飞章必须与风筝类型、编号相符;

(6)风筝转借、替换、增减装饰品;

(7)检录三次不到者(比赛迟到);

(8)不服从裁判者;

(9)不是学生本人放飞的风筝(龙类可设助手)。

10、失败:

(1)三次起飞失败者;

(2)留空时间不足2分钟(不含2分钟)(除天气特殊情况经裁判组讨论同意);

(3)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脱手;

(4)放飞时离开指定放飞区、留空区。

八. 名次录取

1、 各类风筝均取单项前6名。

2、团体取前八名。(评优秀教练)

3、各类型参赛不足6只风筝(含6只)减一录取;不足8队,减1录取。

4、各项成绩按7、5、4、3、2、1计分。

5、团体各项按团体单项名次得分之和排列,如得分相同以第一名获得次数多决定名次。

九.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于2011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柳汀街191号)

联 系 人:李一新

联系电话:87175040、63056139传真:87175063

    邮编:315010   QQ:1079650306

    领队会议时间定于2011年4月29日(周五)下午13:30,地点在市青少年宫。

十. 比赛�才牛�

1、2011年4月29日上午8:30现场制作,晚上工艺评分(市青少年宫)

2、2011年4月30日上午8:00开幕式及比赛(鄞州教研中心)

十一. 裁判员由市风筝协会选派

十二. 费用

团体、个人往返车费及住宿费自理,比赛期间中餐自�恚�免收报名费。

十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报     名    单

序号

风 筝 类 型

团体

个 人

备 注

1

龙  类

2

软翅类

3

硬翅类

4

板子类

5

立体类

6

串  类

7

运动风筝双线芭蕾(单人或双人)

8

软体类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邮编:

注:(1)参加学校需所在县、市(区)科辅协、或普教科盖章。

   (2)报名单需电脑打印。

   (3)个人项目每队每类限报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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