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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职工疗休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宁波市青少年宫 欢迎您!     点击数:99

经研究,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拟对2023—2025年度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2023—2025年度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招标项目。

(二)项目内容2023—2025年度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职工疗休养服务,服务期限2023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采用年度签定形式。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分支机构),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果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投标单位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存在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五)须具备在宁波市设立满两年且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宁波市疗休养资质。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疗休养人数职工总人数预计83人(实际人数以参加人数为准)

(二)疗休养经费依据《关于做好2022 年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2〕23 号)、《关于调整宁波市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甬总工〔2021〕33 号)

每年预算金额:3000元/人*83人=249000元/年

如遇政策标准调整,另行协商确定疗休养标准和服务内容。

(三)项目要求

1.职工可自行选择中标旅行社推出的疗休养专线(参加1年1次的职工疗休养,每人3000元),疗休养费必须一次性用完。

2.疗休养时间:一年一次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3000元标准);

3.最低组团标准:20人。如果某批次疗休养专线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组团标准,旅行社将延期或取消该次线路。

4.遇上级政策变化,原定疗休养方案根据政策要求作及时调整,双方协商后再实施。

5.职工参加疗休养必须按照中标旅游路线,凭身份证向中标旅行社的指定联系人报名,然后由我单位定期统一与中标旅行社签订政府认可的最新版旅游合同。

(四)费用结算

在完成职工疗休养业务后,无有效投诉及其他质量问题,中标旅行社凭正规有效发票原件及有职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成团名单,经我单位工会审核后统一结算。

(五)承办单位中标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旅行社承办单位一家。

(六)投标人必须对本次职工疗休养的有关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和优化方案若出现下述第1至9种情形中任何一种情形的,我单位均有权拒绝支付该批次疗休养费用,并且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旅行社承办单位资格:

1.中标旅行社向参加疗休养职工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未经参加疗休养职工同意擅自转团、拼团,一经查实,旅行社承诺按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酌情扣罚其20%~5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旅行社未经参加疗休养职工同意,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否则一经查实,旅行社承诺按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酌情扣罚其20%~50%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旅行社未经参加疗休养职工同意,不得在疗休养线路中安排购物点或强制购物,否则一经查实,旅行社承诺按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酌情扣罚其20%~50%的履约保证金。

4.各投标旅行社应在规定的疗休养经费内,按疗休养线路所达目的地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优质的服务,严禁在标书内以不切实际的虚假承诺进行恶意竞争。中标旅行社必须严格兑现标书内承诺的所有服务标准和内容,若发现为职工提供的服务与标书不符,一经查实,旅行社承诺按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中标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旅行社,否则一经查实,旅行社承诺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并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6.中标旅行社为参加疗休养职工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否则一经查实,旅行社承诺按疗休养费用总额全额支付违约金,并扣罚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7.中标旅行社要强化安全管理,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要预防在先,注意事故苗头,消除安全隐患。如因中标旅行社单方面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8.中标旅行社必须为参加疗休养职工购买每人不少于100 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中医疗部分不少于10万元),且保险费用全额包含在疗休养费用中。

9.廉政承诺:中标旅行社应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不得违反廉洁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实,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

(七)疗休养服务标准及线路安排方案设计要求

1.旅行社设计方案在考虑组团人数、淡旺季等因素同时,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均疗休养经费。

2.在控制疗休养费用的前提下,单位有权对疗休养线路及行程进行调整,中标旅行社应予以配合执行。

3.投标方案须根据人均疗休养经费和线路安排,区分淡、旺季和组团人数等因素,综合航空交通、地面交通、餐饮、住宿、门票、行程、带团人员(导游)等服务标准,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清单。

4.投标方案须承诺符合《关于做好2022 年全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2〕23 号)、《关于调整宁波市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甬总工〔2021〕33 号)和宁波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市职工疗休养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16:30

投标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1号楼5楼综合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13:30

开标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1号楼5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4-8717504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参加投标时需提供的文件外,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本公告的附件要求提供所有的证明文件及项目内容对应实物,提供的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实物存在不全、不符或不实的情况,我单位保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利。

投标文件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五份,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标办法

议标人代表由单位领导、工会委员、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单位纪检干部全程监督开标、评标工作。评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可选择PPT汇报形式,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按“行程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行程方案”得分都相同的,抽签决定。

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结果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如符合条件投标人只有一家,评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决定是否直接中标。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取消本次招标,择机另行重新公告。

八、有关要求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我单位签订有效合同,否则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我单位交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扣除中标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和应承担的赔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每一项均需加盖公章)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商基本情况介绍,须含疗休养资质和业绩材料

5.项目授权代理书

6.2020-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服务承诺

8.服务方案、标准及线路(成团及自驾线路)

9.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

10.内部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包括防疫相关内容)

11.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方案

12.服务网点情况

13.其他合理化建议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评分标准(评委打分表)




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2月23日

评分标准(评委打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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